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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21:45:22  浏览:822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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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建设厅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价经费〔2008〕39号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物价局、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供电(电力)公司:
为规范我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行为,保证供电工程质量,决定在我省设区市市区试行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统一收费、统一建设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了《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住宅 电力 设施 建设费 通知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行为,保证供电工程质量,试行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统一收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设区市市区新建的属于城市电网供电的住宅小区,其电力设施建设费均适用本办法。已完成城市电网供电的原住宅小区内增建住宅及公建设施不需增加变压器容量的按原办法执行。

第三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界定范围为:

(一)居民住宅: 从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开闭站的电缆接头)至居民表计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二)公建设施:从供电线路至计量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第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电基本容量配置,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瓦配置,8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每户配置4千瓦。公建设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包括本办法第三条所界定的电力设施建设范围内所有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等费用。开发建设单位应配合供电部门进行配电施工,并按惯例提供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

第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标准分档次按建筑面积计收。计收标准为:石家庄、唐山、邯郸市为每平方米各90元;秦皇岛、廊坊、保定市为每平方米各75元;承德、张家口、沧州、衡水、邢台市为每平方米各65元。

经济适用住房按上述标准的70%收取。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由电力公司代建代管,其代建费不属于营业收入,不应交税。

第七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设区的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每年对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进行审核。省物价局根据设区的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用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当地电力公司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合理安排、集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除电力设施建设费外,电力公司不准再收取其他电力设施建设费用。

第九条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应制定河北省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系统内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价格、建设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由当地电力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当地电力公司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相关合同。

(一)开发建设单位到市电力公司办理电力建设报件登记手续,并签定相关合同。双方签定相关合同时,电力公司应向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电力工程建设规范,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供电配置容量、材料和设备配置及电力设施建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等。

(二)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电力工程建设报件后10日内到市电力公司办理交费手续。第一次交纳建设费总额的10%,用于前期及设计费用;第二次在供电方案答复后10日内交纳建设费总额的80%,用于工程的直接费等;第三次于工程正式验收送电前结清尾款。

(三)开发建设单位交纳电力设施建设费后,电力公司应根据住宅建设工程进度,及时进行电力设施建设,保证用户电力供应。

(四)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以外加收电力设施建设费。

第十一条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制定河北省设区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对电力设施工程建设的供电材料、设备水平作出统一规定,保证建设高质量的电力设施工程。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工程实行统一招投标。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之后,电力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供电安全管理均由当地电力公司负责。

第十三条 各市电力公司将上年度竣工的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收支情况报当地设区的市物价局审核盖章后,于每年2月底前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将所属各市上年度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收支情况进行汇总,于每年3月底前分别报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

第十四条 各供电企业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等有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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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2年度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公告

建设部


关于公布2002年度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170号


  2002年度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即第十届优秀工程设计、第八届优秀工程勘察、第七届优秀工程设计软件、第六届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评选,共收到申报项目787项,其中工程设计516项、工程勘察161项、工程设计软件61项、工程建设标准设计49项。经过各行业专家组评选,并经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委员会审定,共评定优秀工程设计318项,其中金质奖60项,银质奖114项,铜质奖144项;优秀工程勘察71项,其中金质奖9项,银质奖18项,铜质奖44项,优秀工程设计软件30项,其中金质奖5项,银质奖8项,铜质奖17项;优秀工程标准设计26项,其中金质奖4项,银质奖9项,铜质奖13项。现将获奖项目和勘察设计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在工程建设中不断推进技术进步,为全面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2年度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获奖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1989年8月3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即认真遵照执行。本办法下达前各行已验收的电算柜台,要对照本办法的要求逐项检查,如实按规定填报“验收表”并补报总行计算机中心和财会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纠正,以保证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的正常进行。

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确保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的安全可靠,会计柜台业务在脱离手工前,应按本办法组织验收,并确认合格。
第二条 验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负责对地市行及本行营业部验收;地市行负责对辖属各级行验收。
验收工作在行长领导下进行,由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管理部门(或主管人员)具体负责,并成立验收小组。小组成员须熟悉本办法和有关业务及制度规定,责任心强、实事求是。在验收工作中,行长负验收的领导责任;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管理部门主管共同验收把关,财会部门主要负责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接柜、操作、复核等人员的配备,以及内部核算管理;电子计算机部门主要负责软、硬件的运行、配置、维护人员的配备,及安全管理措施等。
第三条 验收程序
会计柜台应用计算机,必须依次经过先人后机,先机后人两个人机并行阶段。先机后人正常运转2个月以上,自行验证各项会计核算全部达到制度要求后,方可申请验收。申请验收,由被验收行的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管理部门共同填写“会计柜台电算化申报验收表”(见附表),经行领导批准后按验收批准权限报上级行。上级行验收小组审阅同意后,组织验收。验收人员通过认真验收后填写“验收表”交验收小组研究讲座,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行。同时,交“验收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总行财会部和电子计算中心核备。
第四条 验收标准
符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暂行规定”,及各分行制订的有关会计柜台电子计算机维护、机房安全管理等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计算机会计柜台运行系统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具有正确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具有较强的防弊防错及数据恢复功能。
二、会计柜台的存款、拨款、贷款(包括结计存、贷利息)联行及结算业务、会计报表等(暂不包括财务类报表)使用电子计算机操作,并符合规定要求。
三、每一个会计柜台有两名以上熟练操作员,多台机器操作的,按业务需要配足操作员。在特殊情况下,无论哪个岗位缺员,都能及时配务合格的顶岗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四、计算机、打印机、双回路电或不间断电源及发电机等设备的配置、管理、使用,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确保机器正常运转,稳定可靠。至少作过一次模拟断电八小时,使用不间断电源并验时计算机仍能正常工作。备份机必须放在本单位,并保证应急使用。
附表:会计柜台电算化申报验收表
会计柜台名称: 年 月 日
━━━━━━━━━━━━━━━━━━━━┯━━━━┯━━━━┯━━┯━━━━━━━━━━━
主 要 项 目 │自检情况│验收评价│ │
────────────────────┼────┼────┤ 申 │
一、基本情况 │ │ │ 请 │
────────────────────┼────┼────┤ 验 │
1.设备配置(主机、打印机、电源、备用机)│ │ │ 收 │
────────────────────┼────┼────┤ 理 │
2.人员配备 │ │ │ 由 │
────────────────────┼────┼────┤ │ 申请验收行
3.日均处理凭证张数 │ │ │ │ 年 月 日(公章)
────────────────────┼────┼────┼──┼───────────
4.人机并行时间 │ │ │ │
────────────────────┼────┼────┤ 上 │
5.有关制度的建立 │ │ │ 级 │
────────────────────┼────┼────┤ 行 │
二、柜台电算化执行会计制度情况 │ │ │ 财 │
────────────────────┼────┼────┤ 会 │
1.开户、建帐 │ │ │ 部 │
────────────────────┼────┼────┤ 门 │
2.数据输入(记帐) │ │ │ 意 │
────────────────────┼────┼────┤ 见 │ 负责人签名:
3.结息、调息 │ │ │ │ 年 月 日(公章)
────────────────────┼────┼────┼──┼───────────
4.复核、事后稽核 │ │ │ │
────────────────────┼────┼────┤ 上 │
3.结息、调息 │ │ │ 级 │
────────────────────┼────┼────┤ 行 │
4.复核、事后稽核 │ │ │ 电 │
────────────────────┼────┼────┤ 子 │
5.错帐冲正、查询 │ │ │ 计 │
────────────────────┼────┼────┤ 算 │
6.结帐、对帐 │ │ │ 机 │
────────────────────┼────┼────┤ 部 │
7.打印帐、表、凭证 │ │ │ 门 │
────────────────────┼────┼────┤ 意 │
8.年终结转和决算 │ │ │ 见 │
────────────────────┼────┼────┤ │ 负责人签名:
9.保密设置及数据恢复(备份) │ │ │ │ 年 月 日(公章)
────────────────────┼────┼────┼──┼───────────
10.应急处理及防弊防错 │ │ │ │
────────────────────┼────┼────┤上小│
三、其他 │ │ │级组│
────────────────────┼────┼────┤行意│
1.机房(器)环境 │ │ │验见│
────────────────────┼────┼────┤收 │ 负责人签名:
2.安全、消防措施 │ │ │ │ 年 月 日(公章)
━━━━━━━━━━━━━━━━━━━━┷━━━━┷━━━━┷━━┷━━━━━━━━━━━
说明:1.本表为申报和验收共用基本格式,各分行可根据本行情况作具体补充。
2.申请验收行填写“自检情况”和“申请验收理由”一式五份,经验收小组逐项验收,填写“验收评价”及上级行意见后,退申请验收行一份,上级行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部门各留一份,同时上报总行财会部和计算中心各一份。
五、须有计算机技术人员及时维护软、硬件,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六、会计主管人员须具备一定的会计柜台应用计算机知识。
第五条 验收时,申请验收单位应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一、软件的文档。
二、自行制订的有关会计柜台电算化的规定、制度、办法等。
三、由电子计算机打印的各种帐、表、单等。
四、各岗位人员的配备和工作情况。
五、备份盘(带)、会计档案情况。
六、人机并行阶段发生过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七、本行自行验证达到标准的情况和资料。
八、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在严格掌握标准的前提下,验收人员主要检验以下内容:
一、审验电子计算机建帐、记帐情况,拨款、贷款、存款、联行、票据清等各类结算业务的各种会计事项电子计算机记帐准确无误。
二、审验打印的帐、表、单正确完整。按日结帐,核对帐凭、帐实(现金)、帐帐、帐表一致。
三、核验更正当日错帐,隔日错帐核算。
四、核验开、销户登记簿与计算机的记录是否相符。
五、核验利息计算情况,贷款利息清单是否及时入帐,调整利率的核算。
六、核验“日结”时各项核对是否齐全一致。至少察看两天的“日结”。
七、核验年终结转和决算整理期调整旧帐核算是否准确(如验收时未到年终及决算整理期,可拷贝到另机进行试验)。
八、验实磁记录(备份)完整,保管符合要求。
九、模拟断电试验,验证电子计算机运转正常。
十、检查设备配置及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内部组织管理。
十二、检查计算机运行日志是否填写真实、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