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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增加农业税附加解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经费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6 08:37:17  浏览:90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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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增加农业税附加解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经费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增加农业税附加解决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经费的通知
国财[1964]290号

1964-06-24国务院


为了进一步安排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所需的经费,国务院决定,可以由地方适当提高农业税附加的比例,现作如下通知:
  一、农业税附加占正税的比例,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10%,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5%。原来附加比例不到10%的地区,一律加5%,原来附加比例高于10%的地区,应当少加。
  二、由于目前各地农业税负担不够平衡,经济作物区负担较轻,纯粮食产区负担较重;生产发展快的地区负担较轻,生产发展慢的地区负担较重,各地区向下布置增加农业税附加时,应当照顾这个情况。对经济作物区和生产发展快的地区,可以多加;纯粮食产区和生产发展慢的地区,可以少加;农民收入特少的地区,可不加。
  三、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农业税附加有多有少;同时,由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期分批进行,各地区的进度有快有慢。因此,就一个专县来说,征收的农业税附加同社会主义教育经费的需要可能不相适应,有的多余,有的不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次增加的农业税附加,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安排,在地区之间进行调剂。并且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防止铺张浪费。




财政部
               一九六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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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2009年8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一、免去王建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吴德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09年10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2009年5月19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